為了確保與會者之個人資料、隱私及消費者權益之保護,於使用年會官網各項服務及交易過程中將使用與會者之個人資料,謹依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告知以下事項:
蒐集之目的:
蒐集之目的在於進行行銷業務、消費者、客戶管理與服務、網路報名繳費及其他電子商務服務及與調查、統計與研究分析(法定特定目的項目編號為O四O、O九O、一四八、一五七)。年會將藉由與會者註冊之過程、進行交易之過程、以及登入及使用網站之過程等來蒐集個人資料。
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:
年會於所屬網站蒐集的個人資料包括,
(1) C001 辨識個人者: 如與會者之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電子郵件等資訊。
(2) C002 辨識財務者: 如信用卡或金融機構帳戶資訊。
(3) C011 個人描述:例如:性別、出生年月日等。
(4) 其他年會官網因與會者登入及使用網站所自動蒐集之資料。
利用期間、地區、對象及方式:
(1) 期間:與會者當事人要求停止使用或年會停止提供服務之日為止。
(2) 地區:與會者之個人資料將使用於臺灣地區。
(3) 利用對象及方式:與會者之個人資料蒐集除用於年會之會員管理、客戶管理之檢索查詢等功能外,亦將利用於辨識身份、金流服務、行銷廣宣等。例示如下:- 以與會者身份使用年會官網提供之各項服務時,於頁面中自動顯示與會者資訊。
- 為遂行交易行為:與會者對報名繳費,關於與會權益、年會舉辦資訊、報名費給付、年會秘書處對與會者之詢問及其他遂行交易所必要之業務。
- 宣傳廣告或行銷等:提供與會者各種與會注意事項等資訊、透過電子郵件、郵件、電話等提供與服務有關之資訊。針對服務關連事項,與會員進行聯繫。
- 回覆客戶之詢問:針對與會者透過電子郵件、郵件、傳真、電話或其他任何直接間接連絡方式向年會所提出之詢問進行回覆。
- 其他業務附隨之事項:附隨於上述a至d.之利用目的而為年會提供服務所必要之使用。
- 其他:提供個別服務時,亦可能於上述規定之目的以外,利用個人資料。此時將在該個別服務之網頁載明其要旨。
與會者就個人資料之權利:
年會所蒐集個人資料之當事人,依臺灣個人資料保護法得對年會行使以下權利:
(1) 查詢或請求閱覽。
(2) 請求製給複製本。
(3) 請求補充或更正。
(4)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。
(5) 請求刪除。
與會者如欲行使上述權利,可與年會秘書處連絡進行申請。
請注意!如拒絕提供與會者註冊所需必要之資料,將可能導致無法享受完整服務或完全無法使用該項服務。